2021年2月16日,日本威士忌的定义被确定为日本清酒酿造协会的自愿标准。
日本威士忌自愿标准的制定,在日本威士忌生产和销售中存在各种问题的背景下,在由日本几家主要威士忌制造商参加的工作组中进行了多次讨论,这一愿望也让威士忌制造商、威士忌爱好者和威士忌评论家感到悲哀。
在这篇文章中,我想解释日本威士忌的现状,这个自愿标准的内容,以及制定自愿标准的影响。
1. 日本威士忌的现状与问题
1-1. 日本酒税法中的威士忌
根据现行日本酒税法的威士忌规定,没有对”生产区域”、”储存环境和持续时间”的定义,对”混合物”也只是粗略的定义。
以下内容是《酒税法》原文中关于威士忌定义的部分。
以谷类和水发芽为原料进行糖化,蒸馏发酵的含酒精物质(蒸馏含酒精物时蒸馏时的酒精含量限制在95度以下)。 )
b 通过发芽的谷物和水对谷物进行糖化,蒸馏发酵的含酒精物质(蒸馏含酒精物时蒸馏时的酒精含量限制在95度以下)。 )
酒精、烈酒、调味料、染料或水(酒精或酒精含量的总量在酒精中,加入烈酒或调味料后,酒精含量的总量限制在酒精含量的百分之十以上。 ) (参展商:酒
税法第一章总则第3条(其他术语的定义))
写起来很难,但以易于理解的方式解释,
- 以大麦麦芽为原料的”麦芽威士忌”或以大麦麦芽和谷物为原料的”谷物威士忌”,酒精、烈酒、调味剂、染料,如果总量的90%或更少,可添加水。
这是《酒税法》中对威士忌的定义。 如果符合此定义,则可以作为”威士忌”进行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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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有趣,不是吗? 高达90%的威士忌,即使使用麦芽威士忌或格莱恩威士忌以外的任何东西,也可以称为威士忌。 由于没有”制造区域”和”存储环境和持续时间”的定义,因此,如果说不好的话,这是一个所有你想做的事。
1-2. 根据使用的威士忌原酒的产品种类
如上所述,由于《酒税法》没有定义”生产区域”、”储存环境和持续时间”,一些国内酿酒厂将从海外进口的”散装威士忌”直接装瓶,或与日本威士忌混合装瓶,并贴上汉字产品标签进行销售。 (酒税法律没有问
题) 当然,一些产品使用100%日本威士忌原酒生产,并标有”日本威士忌”。 从
威士忌原酒的”制造区”A. 100%日本威士忌,B. 海外威士忌+日本威士忌[明确],C. 海外威士忌(+日本威士忌)[未明确说明]分为三种类型。
A. 100%日本威士忌
在日本的一家酿酒厂生产、储存和储存威士忌原酒,最后用于结石的所有威士忌原酒都是用日本威士忌酿造的。 一些制造商在标签上标有”日本威士忌”或”日本威士忌”。
SHIZUOKA prologue K
YOICHI
B. 海外威士忌 + 日本威士忌 [明确]
销售使用从海外进口的威士忌原酒制成的威士忌在酒税法上没有问题,也无特殊义务在标签上注明。 然而,一
些制造商明确表示,他们使用的威士忌原酒的”制造区域”等,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在产品中标记。
以下产品特别以日本威士忌原酒与海外威士忌原酒的混合为产品概念,风险威士忌的”无花果和葡萄园世界混合”、三得利的”锦Ao”、长谷酿酒厂的”阿马哈根世界麦芽“、尼卡的”尼卡会议”等。 由于每个都明确指出,日本原酒和海外原酒是混合的,一般消费者在理解后可以购买。
ICHIRO’s Malt & Grain world Blended
Suntory AO
AMAHAGAN
C. 海外威士忌(+日本威士忌)[未明确说明]
威士忌是使用从海外进口的威士忌原酒生产的,但销售时没有明确说明,这在日本威士忌市场上似乎最为
多。 国内制造商销售的大部分廉价威士忌似乎大部分(或全部)原酒都是由海外进口的威士忌原酒生
产的。 当然,它并不违反酒税法,也不是作为制造商的恶意。 我们认识到,海外进口威士忌原酒是提供廉价威士忌的手段,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没有”日本威士忌”。 )
然而,我们不确定消费者是否在了解内容后购买。 许多人认为这是日本威士忌,并购买它,它很可能造成混乱。
Suntoru Kakubin
BLACK NIKKA
FUJISANROKU
IWAI tradition
2. 海外威士忌的定义
另一方面,苏格兰、爱尔兰、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对威士忌的”生产地点”和”储存时间”进行了详细定义,从而确保了每种产品的可靠性。
2-1. 苏格兰威士忌
苏格兰一家酿酒厂进行糖化、发酵和蒸馏,装在700升以下的橡木桶中,在苏格兰的保税仓库中成熟3年以上,称为”苏格兰威士忌”。
2-2. 爱尔兰威士忌
爱尔兰的一家酿酒厂进行糖化、发酵和蒸馏,装在700l以下的橡木桶中,在爱尔兰的保税仓库中成熟3年以上,称为”爱尔兰威士忌”。
2-3. 美国威士忌
在美国的一家酿酒厂将谷物蒸馏成原料后,用新的橡木桶老化(但玉米威士忌不需要老化),然后混合烈酒,将酒精含量超过40%的瓶装产品称为”美国威士忌”。 此外,
原料的种类、比例和生产方法进一步细分如下。
名称 | 原材料 | 生产方法 |
波旁威士忌 | 玉米至少51%和79% | 在内焦的新桶中成熟 |
玉米威士忌 | 玉米占80%以上 | 在旧桶中老化,或不烧焦内部的桶 |
麦芽威士忌 | 大麦占51%以上 | 在内焦的新桶中成熟 |
莱威士忌 | 黑麦占51%以上 | 在内焦的新桶中成熟 |
惠特威士忌 | 小麦占51%以上 | 在内焦的新桶中成熟 |
* 在肯塔基州生产的东西通常被称为”波旁威士忌”,但法律上并不局限于肯塔基州,在美国也很好。
各种,已经成熟超过两年,可以写成”直 – 威士忌”。
2-4. 加拿大威士忌
在加拿大的一家酿酒厂,糖化、发酵和蒸馏,使用容量为180升或以下的桶,在加拿大的保税仓库中成熟3年以上,称为”加拿大威士忌”。
如上所述,苏格兰威士忌、爱尔兰威士忌、美国威士忌和加拿大威士忌在国家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制造区”是本国的,”成熟期”为2至3年以上(部分例外)。
2. 自愿标准的内容
这一次,我们将确认日本清酒酿造协会制定的”威士忌中日本威士忌展示标准”的具体内容。
http://www.yoshu.or.jp/statistics_legal/legal/independence.html”]
2-1. 覆盖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国内销售和海外出口销售。
2-2. 原材料和生产方法
A. 原材料
- 麦芽(必须使用)
- 谷物,
- 日本水的采水
B. 生产方法
- 糖化、发酵和蒸馏在日本的酿酒厂进行。
- 蒸馏时蒸馏时酒精含量小于95度。
C. 存储方法
- 使用 700 升或更小的木桶
- 在日本储存超过三年
D. 如何装瓶
- 在日本的保龄球
- 酒精度为40度以上
只有满足上述A-D要求的威士忌被命名为”日本威士忌”。
2-3. 表示法
上一节,”2-1. 只有满足”原材料和生产方法”中定义的日本威士忌要求的威士忌才允许使用”日本威士忌”,但以下表达式也符合日本威士忌的要求。
- 日本威士忌
- 日本威士忌
- 其他”日本威士忌”的同义词
此外,如果不符合前款的要求,则不得使用与日本有关的信息,例如:
- 让人联想到日本的人的名字
- 日本地名等
- 日本国旗和纪元
- 其他表达,误认为满足日本威士忌的要求
以上内容是本次自愿标准的详细内容。 它规定得相当详细,我认为许多以前出售的威士忌都违反了这个标准。 我想关注每个制造商在制定这一标准后将采取什么措施。
3. 自愿标准的影响
这些自愿标准将对目前销售的许多威士忌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一家
按照这一标准生产威士忌的制造商来说,消费者的信心会更高。 相反,对于使用进口原酒生产和销售的制造商来说,如果它们不采取适当的措施,他们可能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而这些制造商遵守《酒税法》。 此外,我总结出目前可能的影响。
3-1. 防止消费者混淆
正如我在开头所描述的,由于日本威士忌在酒税法上没有详细的定义,所以很多消费者认为目前在日本销售的日本制造商的威士忌是在日本的酿酒厂生产的。 这不
仅在日本,而且出口到海外的威士忌也是如此。 近年来,日本威士忌制造商一直以日本威士忌的受欢迎程度向美国、欧洲和其他国家出口和销售许多产品。 然而,其中一些是100%在国内的酿酒厂生产的,有些则不然。
例如,以下产品可能为”非产品”。
- 虽然大多数威士忌都是用进口威士忌生产的,但标签上写着使用毛笔汉字的产品名称。
- 大部分(或全部)威士忌都是用进口威士忌生产的,标签上标有”日本威士忌”。
如果您不熟悉威士忌,您可以购买 100% 日本制造的威士忌。 事实上,如果人们知道他们使用从海外进口的威士忌原酒,这自然会引起消费者的困惑。
3-2. 保护日本威士忌的价值和可靠性
很容易想象,如果使用进口威士忌原酒的产品像100%日本威士忌一样出售,并且全世界都认为这种产品存在问题,那么产品
的可靠性将大幅下降。 如果只对产品失去信心,如果日本威士忌的整体可靠性下降,将对日本威士忌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现在,全世界都对日本的威士忌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产品评比会上获得了各种奖项。 然而,不幸的是,一些产品可能只由从海外进口的威士忌原酒制成。 我不知道评委们是否理解并评价了它。
我认为,为了不引起误解和失去信任,必须”正确显示”。 正因为流
通着许多令人困惑的产品,因此,通过设定”日本威士忌”的标准,按照标准制造,”正确显示”并销售,日本威士忌的价值和可靠性将得到保护。
3-3. 日本威士忌产业的发展
使用进口的威士忌原酒不是”邪恶”的。 混合各种特色的威士忌原酒,制作出前所未有的美味威士忌,是日本人细腻的口感所赐的礼物。 我认为重要的是”正确显示”它。
相反,如果您使用的所有威士忌原酒都在日本蒸馏和储存,则应标有”日本威士忌”,并说明其价值。
日本的威士忌也应通过明确按”制造区”、”储存环境和持续时间”和”混合原酒类型”等分类,对诚实、认真地生产威士忌的制造商进行适当评估,并受到全世界的关注。